摘要

日本GHS的实施主要涉及三部主要法规,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特定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管理法》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今天匡腾君给大家详细介绍的是安卫法。

01安卫法是什么?

日本安卫法全称劳动安全卫生法(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 control Law, 简称ISHL),于1972年颁布,是针对工作场所安全和卫生执行情况的一部法规,重点关注工作场所工人的职业安全和健康,特别是化学品暴露(例如,各类挥发性有机溶剂、固体粉尘等)所可能引发的工作场所中毒等安全事故。

02安卫法申报主体是?

日本境内生产/进口企业

03安卫法管理的化学物质

与匡腾君之前之前分享的化审法法规类似,安卫法管理的化学物质也分为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

根据化学物质危害的不同,以及进入日本市场流通的时间不同,安卫法将管理的化学物质分为不同目录,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具体如下图所示。

新化学物质在生产/进口前需要履行通报义务,而对于现有化学物质,根据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严重程度不同,采取分类管理,有禁用,许可,公示等多种管理要求。

04安卫法新规

2022年5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公布了修订后的《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劳动安全卫生规则》是安卫法的下位法规,具体规定了对象物质在安全数据表(SDS)交付方式、显示内容、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SDS交付方式:

  • 文件交付、磁盘、光盘和其他交付介质交付都可被接受;
  • 传真、电子邮件;
  • 附有SDS的网址或者二维码。

(以上内容于2022年5月31日起施行)

2.SDS更新频率:

从2023年4月1日起,必须每5年对SDS上记载的健康危害进行一次确认。如果有更新,须在一年内更新SDS并通知SDS接收方。

(注:定期更新的对象只限于目前仍在向下游供应的化学品,已经停止供应的化学品无需5年确认。)

3.SDS新增记载内容:

要求在SDS上记载化学品的预计用途和该用途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该部分内容官方建议记载在SDS第1部分。该要求将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4.修改成分含量的记载方法:

废除现行的允许含量按10%进行模糊记载方式,并强调必须使用重量百分比(w/w %)作为成分含量单位,其他单位,如mg/L将不再允许使用。例如,目前对于成分含量,12%可以写成[10-20%],6%可以写成[小于10%],但自2024年4月1日起,原则上必须在SDS使用明确的重量百分比

但是,对于特殊情况,如该化学品由于自身特性,含量确实存在范围的,或者化学品的原料本身含量无法确定的

(比如该原料从国外进口且本身就是混合物,国外供应商只提供了含量范围),允许使用含量范围。

5.标签:

从2023年4月1日起,对于以下两种情况,容器上也需要贴标签

  • 对象物质从一个容器转移到另一个容器;
  • 对象物质生产后储存在一个容器中。

05匡腾合规小建议

前文提到安卫法管理的化学物质分为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

1.现有化学物质

可通过以下网址,检索化学物质是否列入ISHL list,是否属于ISHL下的新化学物质。

网址:https://anzeninfo.mhlw.go.jp/anzen_pg/KAG_FND.aspx

可在其官网上(日文界面),通过化学物质的CAS号,日文名称、以及官报通报番号等信息进行检索。

2.新化学物质

新物质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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