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23年9月8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23),该标准将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的背景在于随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对车辆标志警示效果及质量要求的提高,发现部分标志存在安装位置警示效果不足、安装方式不便、信息显示单一等问题,难以满足国际道路运输业务的开展。为规范生产和使用,确保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对《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标准进行了修订。

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标志的分类及外观尺寸要求调整,增加危险性识别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的更新;对标识、包装和运输的规定;使用要求和使用中的维护调整。修订后的标准对提高标志的警示效果、产品质量和使用效果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适应了行业管理和实际应用的需要。
标志分类及外观尺寸要求

1、矩形标志牌:采用矩形标志牌替代传统的标志灯,对其外观、尺寸、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增加了危险性识别号的附录A危险性识别号。

2、菱形标志牌:调整了菱形标志牌的外观和尺寸要求,以适应实际使用需求和国际规则。

3、新增标记:新增危害环境物质标记和高温物质标记,对这些标记的外观、尺寸进行了规定。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1.外观和性能要求:标准增加了对车辆标志的外观质量、光度性能、色度性能、耐溶剂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耐候性、附着性能和耐火性能的要求。
2.改进的技术指标:更新了抗冲击性能、耐高低温性能等技术要求及对应的试验方法。
材质和工艺:矩形标志牌的基板材质需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钢板,采用冲压成型工艺。
3.检验条件:明确了生产厂家进行型式检验的条件要求,增加了检测样品取样规则和判定规则要求,对检验项目进行了细化规定。

项目名称矩形标志牌菱形和特殊标志牌
光度性能
色度性能
抗冲击性能
耐高低温性能
耐溶剂性能
耐盐雾腐蚀性能
耐候性能
附着性能
耐火性能
性能要求


标识、包装和运输

1.产品合格标识:规定了每包装件应附有的产品合格标识的主要内容。
2.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件上应印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规定的“怕雨”、“向上”、“堆码层数极限”图示标识,装卸时应轻装轻卸,堆码整齐。
3.运输要求:包装纸箱应捆扎牢固,采取适当的防雨等防护措施。

这些详细要求确保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质量、性能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同时也促进了国内标准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此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旨在提升我国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公众安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满足行业监管需求,同时促进国内标准与国际规则的接轨,推动高质量对外开放。
此外,实施该标准时,需要注意与《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030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协同应用,以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和道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