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正在修订新标准CNS15030,目前正在处于台湾地方标准委员会修订标准阶段,预计将在2025年完成对应法规的修订。
目前来看,本次台湾的新标准新增了很多的内容和全新的危害分类,当然作为对台湾法规及其熟悉的匡腾而言,我们的系统也在对这次台湾新标准进行更新适配,接下来就让我来为您逐一介绍。
更新内容
本次更新内容可以大体分为以下八大模块:
1、新增脱敏性爆炸物危害分类。
2、易燃气体中新增2个子项分级。
3、气雾剂新增加压化学品子项分级。
4、皮肤与眼睛腐蚀性新增分层法分类原则。
5、其他健康危害分类说明的更新。
6、部分危害分类浓度限值有修改。
7、第9章节删减并新增其他化学品理化性质。
8、第14章节新增运送资料。
其中对于企业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前四条对于化学品危害分类标准的修改。
脱敏性爆炸物危害分类
定义: 指经过脱敏处理以抑制其爆炸性,使其不会整体爆炸或快速燃烧。这些物质混合水或酒精等稀释剂后变成不具爆炸性的混合物,但仍可能具有危害性。
分类标准: 依据燃烧速率进行分级。
第1级:校正燃烧速率≤300 kg/min
第2级:校正燃烧速率≤140 kg/min
第3级:校正燃烧速率≤60 kg/min
第4级:校正燃烧速率≤60 kg/min,且不超过1200 kg/min
例外:
1、产品本身目的是为了产生爆炸或烟火效果;
2、根据相关方法和规定测试,其校正燃烧速率不超过1200kg/min;
3、放热分解能低于300J/g。
易燃气体中新增子项分级
1. 自燃气体:
在温度 <54℃ 时会在空气中自燃的易燃气体。
2. 化学性质不稳定的气体:
A: 在 20 ℃ 和 101.3 kPa 标准压力下化学性质不稳定的易燃气体
B: 在高温 >20 ℃ 和/或 压力 >101.3 kPa 时化学性质不稳定的易燃气体
气雾剂新增子项分级
级别 1:
1、所含易燃成分(以重量计)≥85% 且燃烧热 ≥ 30 kJ/g 的任何气雾剂;
2、点火距离试验中测得点火距离 ≥ 75 公分,可喷出气雾的任何气雾剂;或
3、泡沫易燃性试验中测得下列数值,可喷出泡沫的任何气雾剂:(a) 火焰高度 ≥ 20 公分 且火焰持续时间 ≥ 2 秒;或 (b) 火焰高度 ≥ 4 公分 且火焰持续时间 ≥ 7 秒。
级别 2:
1、点火距离试验表明不符合第1级标准且测得下列数值的可喷出气雾的任何气雾剂:(a) 火焰高度 ≥ 20 kJ/g;(b) 燃烧热 < 20 kJ/g 且点火距离 ≥ 15 公分;或 (c) 燃烧热 < 20 kJ/g 且点火距离 < 15 公分且在封闭空间间试验中测得以下数值之一:
时间当量 ≤ 300 s/m³;
爆燃密度 ≤ 300 g/m³;
2、气雾泡沫易燃性试验结果表明不符合第1类标准,火焰高度 ≥ 4 公分 和火焰持续时间 ≥ 2 秒的、可喷出泡沫的任何气雾剂。
级别 3:
1、所含易燃成分(以重量计)≤ 1% 且燃烧热 < 20 kJ/g 的任何气雾剂;
2、所含易燃成分(以重量计)> 1% 且燃烧热 ≥ 20 kJ/g,但点火距离试验、封闭空间试验或气雾泡沫易燃性试验结果表明不符合第1类或第2类标准的任何气雾剂。
皮肤与眼睛腐蚀性新分类原则
中国台湾原有分类原则:根据人类或动物资料进行分类。
新增分类标准:
1. 根据体外资料进行分类
2. 根据其他现有动物皮肤测试资料进行分类
3. 根据化学特性进行分类
4. 根据非测试方法进行分类
5. 根据整体证据权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