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分发文件《ECE/ADN/2024/1》文件详细介绍了预定于2025年1月1日生效的《欧洲内河危险货物国际运输协议》(ADN)附则的拟议修正案。这些修正案旨在进一步提升安全标准、更新技术规范,并确保危险货物通过内河系统的运输符合最新的国际安全和环保标准。

1.修改术语和定义:为了提高文档的清晰度和可理解性,一些术语和定义被更新。例如,”pump-room”(泵室)被更准确地替换为”pump room”(泵房),以消除可能的歧义。此外,对于自主保护系统,原有的”deflagration safe vacuum valves”(防爆燃安全真空阀)描述被更新为”vacuum relief valves, pressure relief valves”(真空泄压阀、压力泄压阀),这反映了对这些系统功能和设计要求更深入的理解。

2.删除和修改定义:某些定义被认为不再必要或需要修订以反映当前的技术标准和安全实践,如删除了”Supply installation (bunkering system)”(供应装置)的定义。这意味着文档在描述现代船舶操作和设备时更加精确。

3.安全措施的强化:在运输、卸载过程中新增加了”degassing”(脱气)的操作,这是一个重要的安全措施,旨在减少可燃气体累积的风险。同时,对于阻火器的要求从”there is a flame arrester in the piping”(管道中有一个阻火器)更新为”there are flame arresters in all the piping”(所有管道中都有阻火器),大大提高了火灾防控的描述准确性和安全水平。

4.过渡性规定的更新:删除了一系列过度性规定,如与批准证书更改、货舱通风、气密开口等相关的规定。这些变化反映了ADN规定与技术进步和行业最佳实践的同步,同时简化了规则,使其更易于遵守和执行。

5.安全装置和设备的规定:对于在特定条件下必须使用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在装卸管道中使用具有防爆燃能力的阻火器,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导和要求。这确保了在处理易燃或危险物质时,采取了适当的预防措施,从而减少了潜在的安全风险。

通过这些详细和具体的改动,ADN的规定更加紧密地与当前的运输实践、安全标准和技术发展相结合,旨在确保危险货物在内河水路的运输更加安全、高效。